2008年8月14日 星期四

總爺國小併校風波應超越藍綠,回歸教育基本面

《前言》台南縣政府為擴大麻豆總爺藝文中心的營運規模,決議整合資源,將園區內的總爺國小併入遴近的文正國小。由於併校案是縣府在4月30日召開總爺藝文中心發展研討會上作成的決議,該會議縣府邀集了藝文中心發展協會的前後任理事長,南藝大校長、主秘、教授及府內多名處長,但並沒邀總爺國小校方及家長代表。由於隔天(5月1日)中午是年度教師超額調動申報最後截止期限,縣教育處因此在早上9點多通知校方,要求所有老師必須在12點之前(不到3個小時)提出調動申請。老師們至此才知要被併校,引起全校親師生譁然。

這篇文章是與中央研究院林長壽院士共同發表於中國時報2008年8月14日時論版節錄版的全文。文章發表前我們審閱相關書面及網路資料,接觸了教育部、台南縣政府、民進黨中央高層、總爺國小原任校長、老師、家長代表及南藝大相關人等了解並反映案情。


台南縣總爺國小併校案,月前教育部訴願委員會裁定撤銷原處分,但台南縣長蘇煥智抨擊教育部侵犯地方自治權限,堅持繼續併校。由於馬英九總統曾公開關切此案,蘇縣長質疑教育部的處分是「馬屁文化」;並指責家長的抗爭是有心人在操作、有政治力介入。

作為長期關心台灣教育發展的一份子,我們在了解全案後,呼籲本案應回歸幾個基本面,就事論事,釐清問題並重視其影響面,不應輕易簡化為政治對立。

縣府跳過自訂標準裁併學校,立下不良示範

台南縣府規劃總爺藝文中心,營運六年有成,社會輿論應加肯定。為了引進南藝大的藝術專業,並擴大規模,必須進一步整合資源。併校之議在此脈絡下提出,亦應受正視。但跳過南縣自訂的裁併標準(學生數60人以下的小校,方可裁併),在沒有評鑑、又沒有事先溝通與說明的情況下,忽然宣佈將素有傳統,且學生數年年提升,達156人的總爺國小併入文正國小,自然會引發爭議。

我們擔憂,總爺併校一旦成案,未來各縣市,都可拋開自訂的裁併校標準,比照這模式裁併特定小校。再者,根據教育部新近完成的偏遠小學再生研究,有高達七成六的小校,已開始在推動創新發展。研究顯示:創新發展有助於提升學童的學習興趣與自信、增進家長對學校的認同與參與、提高教師教學熱忱、並加強學童對地方的認識與向心力。相反地,如果縣市政府認同小校裁併政策,或對小校創新發展的風氣不加支持,則傷及偏遠地區學生的學習與發展。

總爺雖然不是教育定義上的偏遠小學,但它能吸引各地的學生就讀,人數且逐年增加,除了縣府經營總爺藝文中心有成的庇澤之外,另有它獨到的辦學經驗與價值,值得傳承發揚。如今突遭裁併,不但打擊辦學團隊,也對全國八、九百所小型學校開展創新經營、致力辦學績效的作為,造成極負面的效應。

教育權演化內涵的新舊觀念衝突

從總爺國小的裁併風波,我們也看到教育權內涵的演化與新舊教育認知之間的衝突。

我國憲法明文規定「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但在過去威權管制的年代,人民的教育權只侷限在接「受」及「義務」部分。隨著社會自由開放,受教育的「權利」面才較獲彰顯,家長不再滿足於制式的教育方式與內涵,開始要求教育「品質」。

其實晚近教育基本法的立法公告,已經明確定義「人民為教育權之主體」、「人民有依教育目的興學之自由」,更賦予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

至此,教育權的內涵已從較被動的「受教權」,進步為主動的「教育選擇權」。總爺國小能夠吸引學生跨學區就讀,正反映了這種新的教育內涵與需求。家長好不容易為子女找到受教方式及內容都相對滿意、而且歡迎家長參與教育事務的學校,卻在一紙併校公文中即將灰飛煙滅。就此我們可以說,總爺裁併歷程的粗糙,將造成進步教育內涵的大倒退。

沒有程序正義就沒有實質正義

檢視台南縣政府在執行總爺併校案,程序上有嚴重的瑕疵,除了前述跳過自訂的裁併校標準外,決定裁併校前,從未召開過任何以合併總爺為主題主體的公聽會及說明會,並在三個月內完成包括教師員額調動、財產點交等併校作業。

縣府在接獲教育部訴願結果後,一方面對外強調總爺併校案並非一般偏遠學校裁併案,但一方面卻又修正小校裁併實施計劃內容,並變更名稱為實施要點,使裁併總爺國小取得依據。如此矛盾的作為,恰恰凸顯之前併校程序的不完備與瑕疵,並衝擊縣府併校作業的正當性。

在這裡,我們要藉現任高雄市長陳菊談過的一個小故事,期勉蘇煥智縣長。陳菊當年擔任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時,投入救援蘇建和等三死刑犯,她曾引用電影「以父之名」的故事強調程序正義的重要性。

愛爾蘭青年被指控參與共和軍暴力攻擊事件,冤處終身監禁。當事人力求平反,後來因為辯方律師在閱卷時意外發現警方有一箱檔案資料,上面寫著「勿提供辯方律師」,律師將那張紙條呈給法官,法官立即停止審判,當庭釋放繫獄已16年的當事人,原因正是「沒有程序正義,就沒有實質正義。」

律師出身的蘇煥智縣長,也曾經擔任過台灣人權促進會副會長一職。也許從嚴謹的法律面而言,蘇縣長認為總爺併校案並不逾越法令,然而蘇縣長所屬的民主進步黨及其本人,長期以帶領台灣人民追求民主進步理念的實踐自詡,自然應該體認到社會各界也會以更高道德標準予以檢視其執政程序是否符合民主進步的內涵與精神。

從這個視野觀之,縣府處理總爺案的過程,著實違反經驗法則、民主觀感與程序正義。尤其當總爺家長方面向教育部提出第二次訴願後,縣府竟再以技術性的方式撤銷家長訴願依據,並在訴願結果未底定前,將總爺所有教師調動並完成校產移撥,讓全案陷入膠著與對抗,更讓人遺憾。

我們期許蘇縣長,暫時停止一切併校後續作業,靜待教育部對家長第三次訴願的處分出爐。我們也呼籲,教育部應該不問藍綠,回歸教育基本面審理訴願,早日化解總爺併校風波,避免學生學習權益受到更大的損害。

9 則留言:

cobyyang 提到...

沒有程序正義就沒有實質正義
從這個觀點支持你的看法

像總爺這種特殊單位的子弟學校
隨著歷史變遷而停辦的不是第一所

資源不對等的情況
對其他學校及學生不見得公平

我們號稱民主國家
就用民主國家的程序決定這一切吧

ㄚ憨 提到...

Yang鼠鼠

從均貧或者均富的不同視野觀之,對總爺國小就會有不同的存廢態度。從生物多樣性的角度,我倒希望台灣多一點不一樣的學校。

你知道嗎,這所學校的太鼓隊常受邀表演,教學生太鼓的是學校的校護,太鼓是她花自己錢買的。這所學校一定有什麼吸引人、願意投注認同進去的。

〞像總爺這種特殊單位的子弟學校
隨著歷史變遷而停辦的不是第一所"
這話說得一點都不錯,
所以台灣的歷史感始終都建立不起來,
因為一點一滴在流失,
正當性都一樣。

ㄚ憨 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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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爺國小併校另我们傻眼
本來對台南縣市的施政給予相當高的評價
但看到總爺國小併校新聞後對台南縣府的好感便灰飛煙滅
跟總爺國小比楊厝分班真太幸運了
我很認同文章中所提的負面影響

其實
總爺國小的併校案也讓我深感惶恐
深怕楊厝分班是否會遭同樣的命運

ㄚ憨 提到...

ling

謝謝你同意我轉貼你回覆的意見。

不管楊厝或總爺
都是台灣小班小校難得的發展經驗
都值得細緻對待
就因為能吸引人的學校太少
才需要更珍惜它們
這是患寡所以也患不均

當初漁光遭北縣降為分校
就一度引發雲林轉型小校及遍佈國內偏小的重大疑慮,
很多人拿這當藉口,
說再怎麼創新發展最終還不是被裁併。

這也是我不太談總爺和文正兩校相距不到300公尺的問題,
很多人接受這個為併校的理由,
我卻覺得一個學校文化的養成不易,
無法簡化用距離不遠來看待學校存或廢的。

ivyleo 提到...

最近都沒空貼文章???

ㄚ憨 提到...

ivyleo

我以為爬出了一個谷底,
卻自己跳進另一個深淵……
不可自拔……
呵呵
從絢爛出走易,
歸於平凡難。
曾經滄海難為水。
此刻我深深體會。

ivyleo 提到...

我不知你是不是還在深淵裡?呵^-^

深淵裡也可以過耶誕節和新年假期吧^-^

ㄚ憨 提到...

ivyleo

呵!
慢慢感覺山谷裡地熱的溫暖。
至少不會高處不勝寒。
也祝大家新年快樂!

ivyleo 提到...

再進來問候你們全家^-^